鲁南制药

眼科用药

心脑血管药

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禁用于对酒石酸溴莫尼定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亦禁用于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
商品名称:洁力达
英文名称:Brimonidine Tartrate Eye Drops
汉语拼音:Jiushisuan Xiumoniding Diyanye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溴莫尼定。
化学名称:5-溴-6-(2-咪唑双烯氨)喹噁啉L-酒石酸。
分子式:C11H10BrN5• C4H6O6
分子量:442.24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澄明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规格】  5ml : 10mg(以C11H10BrN5·C4H6O6计)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常规剂量滴患病的眼每日2次,每次1滴。眼内压在下午达高峰的患者或眼内压需额外控制的患者,下午可增加一滴。
0.2%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可与其他眼表应用的降眼内压药物合用,但用药间隔应大于5分钟。
【不良反应】
     约有10~30%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口干,眼部充血,烧灼感及刺痛感,头痛,视物模糊,异物感,疲劳/倦怠,结膜滤泡,眼部过敏反应以及眼部瘙痒。
约有3~9%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包括角膜染色/糜烂,畏光,眼睑红斑,眼部酸痛/疼痛,眼部干燥,流泪,上呼吸道症状,眼睑水肿,结膜水肿,头晕,睑炎,眼部刺激,胃肠道症状,虚弱无力,结膜变白,视物异常以及肌肉痛。
有不足3%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眼睑痂,结膜出血,味觉异常,失眠,结膜分泌物增多,精神抑郁,高血压,焦虑,心悸,鼻干以及晕厥。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酒石酸溴莫尼定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亦禁用于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
1. 尽管临床研究中本品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时仍应谨慎。
2. 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
3. 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能不全,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应谨慎。
4. 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时间因人而异。使用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作用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每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下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物的患者,应按常规定期监测眼内压。
患者须知:
1. 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溴铵,而苯扎溴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吸收。因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
2. 与各种α-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本品有出现精神集中下降的可能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用药 未进行孕妇使用本品的研究,但在动物研究中有极少量的溴莫尼定可通过胎盘,进入胎鼠的循环系统。因此只有判定本品可能给母亲带来的利益大于给胎儿带来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
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在动物试验中已发现酒石酸溴莫尼定随乳汁排出,但本品是否亦随母乳排出,尚不明确。因此是否停止授乳或停止用药,应视本品对哺乳期妇女的重要性而定。
【儿童用药】  儿童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已有报道婴儿使用溴莫尼定出现心搏徐缓、血压过低、体温降低、肌张力减弱以及呼吸暂停的症状。
【老年用药】  年龄较大患者(65岁以上患者)单剂量使用溴莫尼定后的Cmax、AUC以及半衰期与年轻人相同,表明溴莫尼定的全身吸收和消除不受年龄影响。包括年龄较大患者参加的为期3个月临床研究的数据显示,溴莫尼定对全身的影响非常小。
【药物相互作用】
虽然尚未对本品的药物间相互作用做过专门的研究,但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酒精,巴比妥类,鸦片制剂,镇静剂或麻醉剂)产生叠加作用或使之强化的可能性应予以考虑。
临床研究中并未发现本品对脉搏或血压有明显影响,但由于a-受体激动剂也有使脉搏减慢或使血压降低的可能。因此,在同时使用β-阻滞剂(眼局部用或全身用),抗高血压药和/或强心甙药物时,亦应予以注意。
文献中报道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全身用可乐定(clonidine)的降压作用减弱。同时使用这类药物是否会干扰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尚不明确。滴用本品后是否影响循环中的儿茶酚胺水平亦无资料可寻。然而,当患者服用能影响循环中胺类的代谢或摄取的三环类抗抑郁药时,应慎用本品。
【药物过量】 未见有药物过量的报道。口服本品过量时可采用支持疗法或对症治疗;应保持呼吸道通畅。
【临床试验】
本品进行了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对照的临床研究,以进口的眼力健公司生产的0.2%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商品名:阿法根)为对照药品,对本品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进行了评价。
入选标准:1、年龄18-65岁的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患者(眼压≥24mmHg且≤35mmHg)。2、未经治疗或仅用单一降压药物治疗。后者入选前需停药(β受体阻滞剂:21天;肾上腺素能制剂:14天;胆碱能制剂和碳酸酐酶抑制剂:5天)。
给药方法:每日点眼2次,每次1滴,给药时刻均是早8点和晚8点,共6周。
疗效指标:眼压,于点药前(基线日)和点药后2、4及6周由专人以自动眼压分析仪测量,测3次求平均值。
有效性结果:
对三个中心122例PP分析集的病例分析发现,三个中心共有显效例对照组49例、试验组48例;进步例对照组13例、试验组10例;无效例对照组0例、试验组2例。对照组、试验组之间的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合计显效、进步病例为有效例,据此计算有效率。两组共有有效例120例;对照组62个有效例,有效率为100%;试验组58个有效例,有效率96.7%;对照组、试验组之间的有效率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
对三个中心130例ITT分析集的病例结果分析发现,三个中心共有显效例对照组49例、试验组49例;进步例对照组13例、试验组10例;无效例对照组1例、试验组2例。对照组、试验组之间的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合计显效、进步病例为有效例,据此计算有效率。对照组有效率为98.4%;试验组有效率96.7%。对照组、试验组之间的有效率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
试验过程中,于点药前(基线日)和点药后第3天、第2、4、及6周以自动眼压分析仪测量眼压,测3次求平均值。各个检测点的眼压与基线值比较分析发现:两组点药后第3天、第2、4、及6周的眼压与基线值比较均下降,且都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比较试验组、对照组的点药后第3天、第2、4、及6周的眼压改变,未见各个检测点组间差别,即各个检测点的眼压改变的组间差异全部无统计学意义(p>0.05)。
安全性结果:
在全部132例(对照组65例、试验组67例)入选的病例中,分别有38例病例(对照组20例(30.8%)、试验组18例(26.9%))出现不良事件。两组不良事件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与用药有关的不良事件合计有:对照组4例(20.0%);试验组2例(11.1%);与用药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合计有:对照组16例(80.0%);试验组12例(66.7%);不良反应的表现有:点眼后眼刺疼、刺激症状、结膜充血/眼红、结膜瘙痒、畏光、眼部干涩、眼部灼热感、眼异物感、口干;两组6周不良事件与用药的关系的组间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生命体征(收缩压、舒张压和心率)、眼科学检查指标(视野、视力、瞳孔直径、杯盘)、血常规、尿常规、血清生化的影响,试验前后配对比较未见显著性区别,未见药物的不良反应。试验组、对照组之间的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
【药理毒理】
药理研究
作用机制
酒石酸溴莫尼定为一种a-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用药后两小时降眼压,效果达到峰值。在动物及人体中用荧光光度测定法进行的研究表明,酒石酸溴莫尼定具有双重的作用机制:既减少房水的生成,又增加葡萄膜巩膜的外流。
临床药理研究
眼内压升高是造成青光眼性视野缺损的主要危险因素。眼内压越高,视神经受损和视野缺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酒石酸溴莫尼定有降低眼内压的作用,而对心血管和肺功能的影响较小。
在多项长达一年与0.5%噻吗心安对比的临床研究中,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降低眼内压约4~6mmHg,噻吗心安约6mmHg。因未能适当地控制眼内压而退出研究的受试者占8%,其中30%发生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因各种不良反应而未继续用药者约占20%。
毒理研究
为期一年猴眼部安全性研究中滴用约4倍推荐剂量的酒石酸溴莫尼定也未见显著眼部毒性。
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及对生殖能力的损害
在给小鼠和大鼠每日分别口服2.5mg/kg和1.0mg/kg剂量(按推荐的滴眼剂量计,分别约为人血浆中本品的77和118倍),为期21个月和2年的研究观察中,均未见任何与药物有关的致癌作用。
在一系列体内及体外的研究中,包括Ames试验,宿主介导分析,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促细胞发生的研究以及显性致死分析中,酒石酸溴莫尼定均无任何致突变或促细胞发生作用。
妊娠:致畸作用
大鼠口服溴莫尼定0.66mg/kg的生殖研究表明,溴莫尼定不影响动物的生殖能力,对胎鼠亦无任何损害。此剂量相当于给人多次滴眼后人血浆中药物浓度的100倍。
【药代动力学】  眼部给予0.2%溶液后,血浆浓度于1~4小时内达到峰值,然后下降,全身的半衰期约为3小时。在人体中,溴莫尼定的全身代谢是广泛的,主要代谢部位为肝脏。原形药物及其代谢物主要经尿排泄。口服放射性标记的溴莫尼定后,约87%的药物在120小时内被清除,尿中约占74%。
【包装】  塑料瓶,1瓶/盒。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1812008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076
【生产企业】
名称: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银雀山路243号
邮编:276006
电话:0539-8336080
传真:0539-8336080
    址:www.LUNAN.com.cn